政讯通中心

欢迎访问 化工在线网!

当前所在:首页 > 化工内参 > 正文

自治区允许化工园区基础设施和化工项目同步建设

发布时间:2024-12-24  作者:佚名  来源: 内蒙古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2年制定的《内蒙古自治区化工园区评估认定管理办法(试行)》(内工信发〔2022〕126号)要求,化工园区通过认定后化工项目方可落地,在园区基础设施建设期间化工项目不能开工建设。2024年11月5日,自治区工信厅修订《内蒙古自治区化工园区评估认定管理办法(试行)》(内工信发〔2022〕126号),增加新设立化工园区在项目投产前化工园区应通过认定相关条款,允许化工园区基础设施和化工项目同步建设。


原文链接:http://gxt.nmg.gov.cn/gxdt_new/zzq/202412/t20241219_2640633.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环保项目简介 本网招聘 本网概况 联系我们 会员服务 免责声明 网站地图 投稿服务
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应用平台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化工在线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北京中农兴业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化工在线网 huagongzx.org.cn 版权所有。

京ICP备16042780号-93

联系电话:010-69940054 010-80447989 监督电话:17276752290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第二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

邮箱:huanbaofzxczx@163.com  客服QQ:2834255374 通联QQ:3404733191

北京中农兴业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