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钢园区公共服务配套区地块(地铁M11号线区域外)-1等移出北京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
发布时间:2021-05-06 作者:佚名 来源: 北京市生态环境局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规定,我局会同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对首钢园区公共服务配套区地块(地铁M11号线区域外)-1、首钢园区焦化厂(绿轴)地块和北京市大兴区黄村镇三合庄改造区C组团土地一级开发项目地块污染修复效果评估报告组织了专家评审。根据评审意见,现将这3个地块移出北京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移出名录时间分别以2021年2月5日,2021年3月17日和2021年3月26日计。
北京市生态环境局
2021年4月29日
原文链接:http://sthjj.beijing.gov.cn/bjhrb/index/xxgk69/sthjlyzwg/wrygl/10980273/index.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