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四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和济南盛弘医药科技有限公司未取得登记证生产新化学物质违规行为处罚情况
发布时间:2021-03-19 作者:佚名 来源: 生态环境部
经查,山东四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和济南盛弘医药科技有限公司未取得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证违规生产新化学物质,违反《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办法》(环境保护部令第7号)有关规定,目前已分别由原平原县环境保护局和济南市生态环境局依法实施行政处罚。具体信息见“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
原文链接:http://www.mee.gov.cn/ywgz/gtfwyhxpgl/hxphjgl/xhxwz/201911/t20191119_743220.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