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年5月7日征求《浙江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规定》公众意见情况说明
发布时间:2021-03-19 作者:佚名 来源: 浙江省生态环境厅
2020年5月7日,我厅通过门户网站就《浙江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规定》征求社会公众意见,意见截止日期为2020年5月15日。截至5月15日,我厅未收到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的反馈意见,特此说明。
原文链接:http://sthjt.zj.gov.cn/art/2020/5/28/art_1201345_4388095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