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工作报告首提“积极”发展核电
发布时间:2021-03-19 作者:佚名 来源: 福建省生态环境厅
3月5日的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上,国务院总理李克强所做的《政府工作报告》中关于2021年重点工作里提出: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积极有序发展核电。这是近年来政府工作报告中,首次有“积极”的字眼来形容核电发展工作安排,相关表述是在2021年重点工作安排中第七点“加强污染防治和生态建设,持续改善环境质量”中“扎实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各项工作”里出现。具体为:制定2030年前碳排放达峰行动方案。优化产业结构和能源结构。推动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大力发展新能源,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积极有序发展核电。扩大环境保护、节能节水等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范围,促进新型节能环保技术、装备和产品研发应用,培育壮大节能环保产业。加快建设全国用能权、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完善能源消费双控制度。实施金融支持绿色低碳发展专项政策,设立碳减排支持工具。中国作为地球村的一员,将以实际行动为全球应对气候变化 作出应有贡献。
(文章来源:中国核网 2021年3月5日报道)
原文链接:http://sthjt.fujian.gov.cn/zwgk/ywxx/hyj/202103/t20210315_5548553.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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