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北京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草案征求意见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1-03-19 作者:佚名 来源: 北京市生态环境局
因《排污许可管理条例》于3月1日施行,因此对《北京市生态环境系统自由裁量基准》进行修订,新增第七部分违反排污许可管理制度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表。为此,我局草拟了《北京市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征求意见稿)(附件1)及其编制说明(附件2),草案起草工作已经完成。
为了体现规范性文件制定的科学性和民主性,征集全市社会各界对规范性文件草案的意见和建议。请您就《北京市生态环境系统自由裁量基准》草案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您在此发表的意见和建议,我们将在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制定过程中予以充分考虑。
公开征集意见时间为:2021年3月3日至3月10日
意见反馈渠道如下:
1.电子邮箱fazhichu@sthjj.beijing.gov.cn;
2.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14号北京市生态环境局法规处(请在信封上注明“意见征集”字样);
3.电话:010-68717214;
4.传真:010-88423743;
5.登录北京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beijing.gov.cn),在“政民互动”版块下的“政策性文件意见征集”专栏中提出意见。
附件1:《北京市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征求意见稿)
附件2:关于《北京市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征求意见稿)的编制说明
北京市生态环境局
2021年3月3日
原文链接:http://sthjj.beijing.gov.cn/bjhrb/index/xxgk69/sthjlyzwg/dcjg/10945911/index.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