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应急管理厅关于疫情期间为企业新招录特种作业人员提供公益网络安全培训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1-03-19 作者:佚名 来源: 山西省应急管理厅
2020年 第9号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应急管理部关于疫情防控期间服务企业复工复产和安全生产的工作要求,做好企业新招录特种作业人员安全培训工作,解决疫情结束后短期内培训任务重、培训取证周期长等实际问题,根据部分企业要求、基层应急管理部门建议、参照其他省份做法以及“链工宝”学习平台意愿,我厅积极组织相关专家对该平台课程内容设置、培训过程管控尤其是网络培训防作弊防挂机措施、培训档案管理等方面进行了评审,认为该平台能够满足新招录特种作业人员网络培训的需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即日起至疫情结束期间,我省行政区域内各企业根据本单位工作实际,自愿使用“链工宝”学习平台对新招录特种作业人员开展理论知识网络公益培训,非我省行政区域内外包施工等单位的新招录特种作业人员,在使用该平台培训时须提供与我省有关单位签订的合作合同或协议。
二、网络培训由企业或其委托的安全培训机构统一组织报名,培训学员自报名之日起14天内完成学习,按照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大纲规定的理论学时的70%计入培训总学时,学习完成后由链工宝学习平台出具网络培训学时合格证明。
三、在我省疫情结束后的30个工作日内,依托具备安全培训条件的单位或机构(以下简称安全培训机构)结合我省行业企业实际和教学重点难点等方面进行讲解和答疑解惑,开展剩余30%的理论知识现场培训,以及按照规定学时和要求组织实际操作培训,培训完成后由安全培训机构出具现场培训学时合格证明。
四、参培人员或其委托的单位持网络培训、现场培训学时合格证明及其他有关资料向所在地市应急管理局提出考试考核申请;现有特种作业人员证件因疫情影响到期不能及时复审或换证的,仍视为有效,待疫情结束后再参加培训和考试考核。
五、各市应急管理局要坚持监管与服务并重的原则,认真贯彻国家和我省疫情防控期间安全培训工作精神,指导辖区内企业和安全培训机构做好新招录特种作业人员安全培训工作,疫情结束后按要求组织特种作业人员的资格审查和考核发证工作。
联 系 人:袁文华 张 华
联系电话:0351-6819722
网络培训平台联系方式:冯老师 18135459555
吴老师 18618260601
二维码:
山西省应急管理厅
2020年5月11日
原文链接:http://yjt.shanxi.gov.cn/web/gwgg/sajjgwgg/rspx/content/90ec934b-81f3-4a4a-9b5a-bbe7c7daae43.html